为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市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方式,坚持柔性执法,以人为本,引入行政指导机制,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纠纷。
12月9日,市财政局在接到一起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后,多方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投诉事项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达到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考虑到该公司系郑州的公司,本着高效便民的执法原则,决定采用电话方式对投诉人启动简易行政指导。在电话中,我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为投诉人详细解答了投诉书的制作要求及需要补正的材料;后针对该公司的投诉事项,进行了法律上的详细解答和阐释,通过有效的行政指导,该公司消除了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误会。
今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创新政府财顾投诉处理方法,加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调解机制,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先通过约谈和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进行调解,化解成功率达到100%,给予市场主体更好的采购体验,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增添柔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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