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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2-3-8 10:31:58    点击:1710次    [关闭本页]


为加强我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

在充分调研论证、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鹤壁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进行规范。明确检查时限,在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3个月后12个月内完成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检查重点,以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检验检测等许可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为重点检查项目;明确等级划分,证后监督检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监督检查结果,将企业评定为优良、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个等级;明确职责分工,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证后监督检查,县(分)局配合市局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负责辖区企业等级评定、动态调整及证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等。检查结果作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一并进行。同时,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日常评价和年度考核办法》,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效率和结论(核查员的现场核查能力、素质以及廉洁情况)进行评价,建立我市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考核和退出机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不断创新监管方法,推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环节监检、监稽、监管“三结合”,助力鹤壁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培育,为谱写中原高质量发展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贡献力量!

供稿:市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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