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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目录 列清单 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3-3-30 15:23:33    点击:1118次    [关闭本页]

为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市财政局出台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了可购买的服务内容,强化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一、目录,框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

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共列出30项二级目录,164项三级目录,涵盖社会保证、公共安全、生态保护等方面,明确应当由政府举办并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鼓励发挥市场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列清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

列出6项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严禁出现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等违反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问题。全面梳理政府职责,明确职能边界,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等工作,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履约,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三、强监管,督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法

市财政局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中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资金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及时关注合同履约进展情况,严格督促承接主体履行合同,强化项目跟踪监管和验收,防止“一买了之”“一付了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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