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防范惩治项目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保障项目真实规范、高效推进,现将项目弄虚作假动态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新开工、在建、竣工等重大项目涉及各类主体弄虚作假行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谎报开工竣工、虚报投资规模、夸大建设内容、编造进度数据等虚假基本信息,强令、授意、指使相关地区和部门提供不真实项目数据等行为的相关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为确保举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议提供者采用实名方式,并尽可能提供详实的证据材料(如文件、图片、音像资料等)。我们将对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提供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
电子邮箱:hbxjxmjb@163.com
邮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13号鹤壁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邮编:458030
联系电话:0392—3378807
三、相关要求
(一)提供的线索应事实清晰、对象明确、内容具体。
(二)鼓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便于开展核查工作。
(三)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征集到的有效线索,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核查处理。
特此公告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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